3.2.2 单调性与单调区间<-->3.2.4 函数的单调性的判断
证明函数单调性的方法有:定义法(即比较法);导数法。 实际上,用导数方法证明一般函数单调性是很便捷的方法,定义法是基本方法,常用来证明解决抽象函数或不易求导的函数的单调性。 一、定义法:利用增减函数的定义证明。在证明过程中,把数式的大小比较转化为求差比较(或求商比较)。 ⑴转化为求差比较证明步骤: ①取值:设x1,x2为该区间内任意的两个值,且x1<x_2$; ②作差、变形:作差f(x1)−f(x2),并通过因式分解、配方、有理化等方法,向有利于判断差值符号的方向变形;。 ③定号:确定差值的符号,当符号不确定时,可考虑分类讨论; ④判断:根据定义作出结论。
(2)定义的另外两种等价形式: 设x1,x2∈[a,b],那么 ①f(x1)−f(x2)x1−x2>0⇔f(x)在[a,b]上是增函数; f(x1)−f(x2)x1−x2<0⇔f(x)在[a,b]上是减函数. ②(x1−x2)[f(x1)−f(x2)]>0⇔f(x)在[a,b]上是增函数; (x1−x2)[f(x1)−f(x2)]<0⇔f(x)在[a,b]上是减函数.
注意: ①在用定义法证明单调性时,为了确定符号,一般是将f(x1)−f(x2)尽量分解出x1−x2因式,再将剩下的因式化成积商的形式,或化成几个非负实数的和等,这样有利于该因式的符号的确定. ②若要证明f(x)在区间上不上单调函数,只要举出反例即可,即只要找到两个特殊的x1,x2不满足定义即可。
⑵转化为求商比较证明程序: ①设任意的x1,x2∈D,使x1<x2 (若0<x1<x2,则x2x1>1;若x1<x2<0,则0<x2x1<1); ②求商—变形—判断小于或大于1;此为关键步骤,变形要注意“因式分解”。 求商:f(x2)f(x1); 变形:化简、因式分解; 判断:f(x2)f(x1)小于或大于1。 ③下明确结论,要注意商的分母的正负,即 若f(x2)f(x1)>1,且f(x1)>0⇒f(x2)>f(x1) 若f(x2)f(x1)>1,且f(x1)<0⇒f(x2)<f(x1)。
二、导数法:利用函数单调性与可导函数的正负性关系证明。 设可导函数f(x)在定义域的某个区间(a,b)内, 如果f′(x)>0,那么函数f(x)在这个区间内单调递增; 如果f′(x)<0,那么函数f(x)在这个区间内单调递减。 求导证明函数单调性的程序: ①求函数f(x)的导数f′(x); ②把f′(x)变形,化简,因式分解,判断正负; ③下明确结论。
3.2.2 单调性与单调区间<-->3.2.4 函数的单调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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