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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校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理数第22题

(2013上海卷计算题)

(本小题满分12分)

如图,已知曲线,曲线是平面上一点,若存在过点的直线与都有公共点,则称为“型点”。

(1)在正确证明的左焦点是“型点”时,要使用一条过该焦点的直线,试写出一条这样的直线的方程(不要求验证);

(2)设直线有公共点,求证,进而证明原点不是“型点”;

(3)求证:圆内的点都不是“型点”。

【出处】
2013年普通高校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理数第22题
【答案】

(1)的左焦点为,过的直线交于,与交于,故的左焦点为“型点”,且直线可以为

(2)直线有交点,则,若方程组有解,则必须;直线有交点,则,若方程组有解,则必须,故直线至多与曲线中的一条有交点,即原点不是“型点”。

(3)显然过圆内一点的直线若与曲线有交点,则斜率必存在;根据对称性,不妨设直线斜率存在且与曲线交于点),则,直线与圆内部有交点,故,化简得, ①;若直线与曲线有交点,则,化简得: ②。由①②得,,但此时,因为,即①式不成立;当时,①式也不成立。

综上,直线若与圆内有交点,则不可能同时与曲线有交点,即圆内的点都不是“型点” 。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直线与双曲线相交问题。

(1)了解型点可知,过焦点垂直轴的直线就满足条件。

(2)首先利用直线与直线有交点,联立直线方程,可以解得斜率的取值范围。然后利用双曲线的几何性质,比较直线斜率与渐近线的斜率大小,得到直线与双曲线没有交点的结论,得证。

(3)设圆内一点的直线方程的斜率为,利用直线分别与两个曲线的方程联立,利用两个方程组均有解在上,求斜率的取值范围,若取值范围为空集,则结论得证。

【考点】
圆与方程圆锥曲线直线与圆锥曲线
【标签】
数形结合函数与方程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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