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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背景〗 中共与各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为了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共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内容〗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其作用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发展过程〗 ①初步建立: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直到1954年第一届人大召开。 ②确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布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和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的确立。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能结束,但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成为各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改变) ③新的阶段: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基本确立,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标志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④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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