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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 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组成时间和共和国成立时间是同年同月同日。并且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还是在开国大典举行前的一个小时即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召开的。 早在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上,周恩来就对政府的组成提出了设想。在这个设想的基础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还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10月19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政务院副总理及其下属委、部、会、院、署、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政务院下属34个机构的109个正副职位,民主人士占49个,其中15个正职。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周恩来任政务院(1954年改称国务院)总理,直到1976年1月8日病逝,前后历时27年,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风风雨雨60载,中央人民政府一直在忠实地为人民服务。人民政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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