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简称集).
集合是数学中不加定义的原始概念,是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它是用描述性语言叙述的.集合的例子数不胜数,如”高三(1)班学生”就组成一个集合,记为{高三(1)班学生};又如{本学校的教室}、{1,2,3,4,5}都是集合.
(2)集合常用大写拉丁字母$A,B,C,...$表示,元素常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
注意! 集合与元素的相对性:如$1\in \left\{ 1 \right\},\left\{ 1 \right\}\in \left\{ \left\{ 0 \right\},\left\{ 1 \right\} \right\},\{1\} $在前者的身份是集合,在后者中则是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