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反证法
在解决问题时,我们经常把综合法和分析法结合起来使用: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到中间结论;根据结论的结构特点去转化条件,得到中间结论.若由可以推出成立,就可以证明结论成立。用P表示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用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则上述过程可用框图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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