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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卷):文数第21题

(2013辽宁卷计算题)

(本小题满分12分)

(Ⅰ)证明:当时,

(Ⅱ)若不等式恒成立,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出处】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卷):文数第21题
【答案】

(Ⅰ)记,则

时,上是增函数;

时,上是减函数。

,所以当时,

,则当时,

所以,上是减函数,则,即 

综上,

(Ⅱ)因为当时,

所以,当时,不等式恒成立。

下面证明,当时,不等式不恒成立。

因为当时,

所以存在(例如中的较小值)满足

即当时,不等式不恒成立。

综上,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三角函数的基本性质与恒等变换和导数在研究函数中的应用。

(Ⅰ)可分别设,然后证明内恒为非负数,内恒为非正数,本题得证。

(Ⅱ)本题可通过放缩法,分两种情况讨论,先证明当时,原不等式成立;再证当时,举出一个反例证明不等式不恒成立,则可得出实数的取值范围为

【考点】
两角和与差的三角函数公式基本不等式导数在研究函数中的应用三角函数
【标签】
特例法分类讨论法综合与分析法放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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