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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卷):理数第20题

(2013大纲卷计算题)

(本小题满分12分)

甲、乙、丙三人进行羽毛球练习赛,其中两人比赛,另一人当裁判,每局比赛结束时,负的一方在下一局当裁判。设各局中双方获胜的概率均为,各局比赛的结束相互独立,第1局甲当裁判。

(Ⅰ)求第4局甲当裁判的概率;

(Ⅱ)表示前4局中乙当裁判的次数,求的数学期望。

【出处】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卷):理数第20题
【答案】

(Ⅰ)记表示事件,“第2局结果为甲胜”,表示事件“第3局甲参加比赛时,结果为甲负”,表示事件“第4局甲当裁判”。

          

(Ⅱ)的可能取值为

表示事件“第3局乙和丙比赛时,结果为乙胜丙”,表示事件“第1局结果为乙胜丙”,表示事件“第2局乙和甲比赛时,结果为乙胜甲”,表示事件“第3局乙参加比赛时,结果为乙负”。

,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随机事件的概率以及随机变量的数学期望的计算。

(Ⅰ)本题应该考虑第四局甲当裁判的所有可能。若第四局甲当裁判,则其在第三局必定输掉;又因为甲在第一局当裁判,所以第二局必定参加比赛,又因为甲参加第三轮的比赛,所以他在第二局一定要赢。所以甲在第四局当裁判的事件只有一种可能性,即甲在第二局赢得比赛,在第三局输掉。据此得出相应的概率即可。

(Ⅱ)本题应该列出乙当裁判所有可能的次数及可能性。若乙当0次裁判则保证他在前三局都赢。即为事件,若甲当两次裁判,则为事件,这样算出对应概率即可。另外利用互斥事件可求出乙当一次裁判的概率,最后利用求数学期望的方法求出对应期望即可。

【考点】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事件与概率
【标签】
直接法穷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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