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理数第18题<-->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理数第20题
(本小题满分12分)
(Ⅰ)设,,证明:;
(Ⅱ),证明:。
(Ⅰ)由于,,所以。
将上式中的右式减左式得:
既然,,所以,从而所要证明的不等式成立。
(Ⅱ)设,,由对数的换底公式得:,,,。
于是,所要证明的不等式即为:,其中,,,
故由(Ⅰ)可知所要证明的不等式成立。
本题主要考查基本不等式,换元法和对数函数的性质。
(Ⅰ)利用分母大于0的性质将不等式两边通分,将左式右式相减,因式分解得到最终结果;
(Ⅱ)利用换元法和换底公式,将问题转化为(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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