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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缠足运动

废止缠足运动

〖类型〗
运动类
〖时间〗
道光年间(公元1821)
〖主体〗
维新派
〖内容〗
道光年间(公元1821),由外国人开办的耶稣教会发起天足运动。这一时期由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大力倡导,在上海、广东相继成立“天足会”,一时间四方响应。辛亥革命后,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放足”。提出口号“不要小脚女为妻”,马路上树立“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渐渐使缠足陋习走向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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