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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学说)<-->美国国会
美国总统 根据宪法,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被授予总统。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三大职务于一身,享有立法倡议权和立法否决权,又是政党的当然领袖。 职能: ①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美国的选举团制度,即先由各州议会选出候选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每届任期四年; ②总统对宪法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对立法有否决权,但国会复议之后若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 ③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但要经国会同意; ④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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