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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形成<-->中国致公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 1954年12月21日~25日 〖地点〗 中国北京 〖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54年12月21日下午3时在北京开幕。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委员会委员493人,毛泽东主持会议的开幕式。会议历时5天。主要事项有: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周恩来作政治报告。报告分析了国际形势,表明中国为促进国际合作、和缓国际紧张局势和保卫远东和世界和平而努力;主张同一切国家建立和平合作的关系;介绍我国外交取得的成就;阐述对台湾的立场,提出中国政协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五大任务。 二、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叔通作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了1949年以来的新中国的重大事件(胜利地进行改革土地制度、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恢复国民经济、“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等);肯定一届人大会制定的宪法,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总结政协在这一时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今后政协的新历史任务。 三、通过了“关于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对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五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表示满意。今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胜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而继续努力。 四、195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章程,并制定一系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准则。 五、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言;通过了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慰问电;致中国人民志愿军慰问电;致修筑康藏、青藏公路的全体人民解放军、工程人员和民工同志们的慰问电。 六、12月25日,根据宋庆龄委员代表主席团的提名,会议一致推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 会议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宋庆龄等16人)、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在宣布选举结果以后,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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