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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

汪精卫
名兆铭,号精卫,原籍浙江山阴人,生于广东番禺。
1905年在日本东京加入同盟会。1910年因谋刺摄政王载沣在北京被清政府逮捕入狱。1911年辛亥革命后出狱,主张对袁世凯妥协。1924年参加国民党一大,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主席,又任军事委员会主席。1927年4月5日与陈独秀发表《汪陈联合宣言》,掩盖蒋介石的反革命活动。继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武汉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残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使大革命遭到失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一贯主张对日本妥协,与蒋介石共同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1932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1937年,任国民党中央副总裁,在抗战初期鼓吹亡国论,暗中通敌。1938年12月,响应日本首相近卫的诱降声明,公开投降日本帝国主义。1939年5月赴日,策划建立汉奸政权,1940年3月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于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自任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这期间,曾以“和平反共建国”为口号,残酷镇压沦陷区人民,并组织伪军配合日军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封锁,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1944年11月10日,病死于日本名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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