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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卷):理数第19题

  2016-10-28 19:07:21  

(2012大纲卷计算题)

(本小题满分12分)

乒乓球比赛规则规定:一局比赛,双方比分在平前,一方连续发球次后,对方再连续发球次,依次轮换。每次发球,胜方得分,负方得分。设在甲、乙的比赛中,每次发球,发球方得分的概率为,各次发球的胜负结果相互独立。甲、乙的一局比赛中,甲先发球。

(1)求开始第次发球时,甲、乙的比分为的概率;

(2)表示开始第次发球时乙的得分,求的期望。

【出处】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卷):理数第19题
【答案】

表示事件:第次和第次这两次发球,甲共得分,表示事件:第次发球,甲得分;表示事件:开始第次发球,甲、乙的比分为

(1), 

(2)

的可能取值为

 ;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独立重复事件概率的计算。

(1)利用分类讨论,将1比2的情况分为两类:甲的1分是否为第3次发球所得。分别计算两类的概率相加,得到结果。

(2)使用和第一问同样的办法,计算乙得分0,1,2,3的概率,得到分布列,求出期望。 

【考点】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事件与概率
【标签】
直接法分类讨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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